大陸政策法規

平潭片區新方案 擴大兩岸交流

2018/08/20

2018-08-15 01:36

聯合報 大陸新聞中心/綜合報導

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14日通報,已出台「進一步深化中國(福建)自由貿易試驗區平潭片區改革開放實施方案」(簡稱「方案」),進一步深化自貿試驗區改革開放和擴大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。

中新社報導,平潭片區是中國(福建)自由貿易試驗區重要組成部分。經濟專家指出,該方案將進一步深化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,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;進一步發揮沿海近台優勢,構建具有平潭特色、突出對台先行先試的制度創新體系;進一步聚焦新型業態發展,深化對台及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產業對接合作等。

該方案提出,到2020年,平潭率先對標自由貿易港建設要求,建立同國際投資和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,形成法治化、國際化、便利化營商環境,打造開放和創新融為一體的綜合改革試驗區、「兩岸一家親」發展示範區和宜居、宜業、宜遊的國際旅遊島。

平潭區位優勢特殊。在對台方面,該方案要求進一步發揮近台優勢,深化兩岸融合發展,提升台資企業投資便利化,建立兩岸通關快速模式,促進兩岸金融合作,打造兩岸青年創新創業新平台,拓展兩岸交流交往新渠道,建設兩岸村里長交流俱樂部。

該方案還明確,支持台灣行業協會、社會團體依法設立分支機構,參與公共活動;加強兩岸工商界、智庫、商(協)會和專業服務機構的交流合作;推動建設兩岸國學中心,深化兩岸文化交流;打造兩岸職業教育培訓交流合作中心,舉辦兩岸教育研討、培訓、認證、活動。

在自貿區經濟流量上,方案提出,要加快建設國際旅遊島,加快打造特色的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,加快建設服務外包示範城市,加快打造兩岸高端醫療、特色醫療集聚區建設兩岸影視與新媒體產業發展合作基地。拓展「一帶一路」旅遊合作,保護發掘殼丘頭遺址、南島語族文化、海壇海峽水下遺址、琉球駙馬墓等海上絲綢之路文化遺產,建立平潭、台灣與南島語族群之間的交流合作機制。